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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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L321201188600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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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国泰测试】20240823电力工程测试已经由1以1苏发改社会发[2024]1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测试单位七,招标代理为测试单位1,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泰测试】20240823电力工程测试标段12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1
2.2工程规模:1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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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时间以 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的情形的,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其他: 。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5)其他:: 。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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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14时52分至2024年10月30日14时52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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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截止时间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 | |||||||||||||||||||||
6.评标方法 | |||||||||||||||||||||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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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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