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设计院宿舍危旧楼改造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321282202200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设计院宿舍危旧楼改造项目 已由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字第3212822021000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设计院宿舍原地翻建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为 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名称设计院宿舍危旧楼改造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靖江市朱大路西侧,靖安路南侧  

2.2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2191.7㎡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22022001501

设计院宿舍危旧楼改造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工程内容

2489

365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主体工程施工至三层付合同价的20%,主体封顶验收完毕付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审计完成付至审计价总价的97%,余款3%质保期满支付。(质保期为伍年,期满两年支付2%,期满五年付1%)。每次付款须经监理方、靖城街道办事处、和业主方代表签字确认。

2.5质保内容及期限:(电气、线管、给排水管、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卫生间防水、屋面、外墙防水防渗漏)为5年。

2.6投标报价含各项税费及新风系统等。(投标报价注明具体税率及税费,若实际未发生则退还给招标人;新风系统等在投标报价明细中列出设备及安装价格,若实际未实施安装则退还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2022   6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2   6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2   6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2 5 月- 2022 7,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含以上)的民用类建筑工程,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中所载金额不一致,则以金额最小者为依据,具体分类以《建筑工程分类标准》GB/T 50841-2013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须经有形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除园林绿化工程外,2019年3月5日以后竣工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为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依据。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有效期自  2015   1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8 29 08 00 分至 2022 9 9   18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 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http://ggzy.taizhou.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9    19     14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异议处理

据泰州交发(2020)3号文 关于规范非依法必招项目交易服务工作的规定: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设计院宿舍原地翻建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玖安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地    址:           /                地    址:靖江市马桥镇城西新苑商业街3幢07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钱先生             

电    话:         /                  电    话:        0523-89182158       

10.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8689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