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2022年度台账及执行报告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 项目概况
(1) 工程地点:泰兴市虹桥镇
(2) 招标控制价:21000元
(3) 工期要求:一年
(4) 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内容
开展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括12次月度报告、4次季度报告、1次年度报告,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3 付款方式
完成年度所有报告编制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环保等相关服务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须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①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 (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 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 号文) 。如果该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等门户网站未撤下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出具的已 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2) 投标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文;
(3) 投标单位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 (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 个及以上单位。(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31日17:30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1026646562@qq.com)即可,或至现场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5152973920,支付时须备注:缴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完成报名:(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含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报名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格式见附件一、 附件二);(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评标办法
5.1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位,具体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
5.2 本工程采用 竞争性谈判 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虹桥中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虹桥镇 地 址:泰兴市行政审批局五楼(533窗口)
联系人:徐雪晨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3382465046 电 话:15152973920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投标单位: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投标单位)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职务: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 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 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 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 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 实有效。
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提供按泰住建【2017】
64 号文《关于明确投标单位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文件执行) 。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