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病害处理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桥梁病害处理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现委托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金江桥、文惠桥、华清桥、济川桥、泰兴大桥、跃东桥等六座桥。
(2)规模:根据桥梁结构性检测报告,对6座桥梁梁体破损及结构物剥落、裂缝、蜂窝、空洞、露筋锈蚀等病害进行处理。其中桥梁最大单跨为69米,单座桥梁最大长度110.8米。
(3)招标控制价:3806037.10元。
(4)工期:11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2.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进场施工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在取得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5%,在取得审计报告一年后对应日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为保障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付款资料,以便发包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协议》的要求,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发包人每月拨付的人工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承包人不持异议。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承包人不持异议。
(1)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格,并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4)其他
①☑ 自2020年8月 2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2021年8月 2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2022年5月 2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5月-2022年7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2)、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请投标人于2022年8月 29日至2022年 9 月 2 日,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列材料扫描以一个PDF文件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68820326@qq.com,投标人发送的材料中须预留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招标代理通过邮件发送相关招标资料。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联系号码及邮箱;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联系号码及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3805266287,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资格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6日 9时30分,开标会议使用“腾讯会议”线上召开,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自行进入腾讯会议视频开标会场(会议ID见招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限额以下工程(http://ggzy.taizhou.gov.cn/)
招标人: | 泰兴市市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
地址: |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
联系人: 电 话: | 王霖 15190601859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海信办公室 |
联系人: | 钱钱 |
电 话: | 0523-87766517 |
日 期: | 2022年8月26日 |
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