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姜堰区工挂[2024]2号 | ||||||||||||||||||||||||||||||||||||
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 ||||||||||||||||||||||||||||||||||||
1、宗地编号:〔2024〕2-1 建设内容:厂房 投资强度:532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15 2、宗地编号:〔2024〕2-2 建设内容:厂房 投资强度:8055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15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姜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 ||||||||||||||||||||||||||||||||||||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时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4月03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姜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jy.landtz.com/jy/index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04日起至2024年04月1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16时。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4〕2-1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至2024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至2024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04日8时30分 至2024年04月17日14时。 2、宗地编号:〔2024〕2-2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至2024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4月04日 08时30分 至2024年04月15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04日8时30分 至2024年04月17日14时20分。 |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受让人; (二)竞得人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三)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详见《竞买须知》。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姜堰分局(姜堰区上海路8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089606 开户单位: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银行 银行帐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 ||||||||||||||||||||||||||||||||||||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