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9标(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XHS-2022-AFHDSWRZL-SG09
本招标项目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兴发改审发〔2022〕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9标(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疏浚河道16条,工长51.86公里,土方50.64万立方。总投资金额:594.31万元;总工期:55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09标:本标段涉及河道包括孙定港、九河、七河、文王港,投资约36.12334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55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9月7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2年10月31日完工。
2.5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两年后根据审定结果结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结算土方量按上方土(排泥场)为准)
2.6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05月-2022年07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及赋分值中履约考核等级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局
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如投标人未参与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 9 月 2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
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9 月 09 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因素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
13.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任何一种情形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经初步评审和低于成本价判定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343171.77元,为招标控制价的95%。招标控制价为361233.44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5分,企业信用等级4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1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投标总价 | 95 | |
投标总价 | 95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95分(经初步评审和低于成本价判定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计算采用内插法,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二 | 企业信用等级 | 4 | 企业信用按“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以下简称市等级)中的履约考核最终赋分值计分。如投标人未参与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21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在开标截至之日前,江苏省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省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转换、有关奖项的赋分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泰政水【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泰州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投标人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2021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布”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和投诉。 |
三 | 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 | 1 | 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或文件(有效期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的赋分值为1分,三级为0.8分;没有不得分。 |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共分为9个标段,第一批次包括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1标;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2标;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3标;第二批次包括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4标;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5标;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6标;第三批次包括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7标;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8标;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施工09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9个标段的投标,但在同一批次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在同一批次中,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评审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仍参与其投标报价仍参加所投标段评标基准价计算和是否低于成本价的判定,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 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兴化市安丰镇 | 地 址: | 兴化市昭阳街道九洲城中城 2幢6-18室 |
邮 编: | 225700 | 邮 编: | 225700 |
联 系 人: | 苏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叶女士 |
电 话: | 13775754615 | 电 话: | 15295253077 13405541725 |
电 子 邮 箱 : | / | 电 子 邮 箱 : | 503208567@qq.com |
11.备注
11.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6/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缴纳相关费用;
11.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需与网上报名时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11.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1.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