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TZS-CSSL-CHZZGC-SJ
1.招标条件
草河(海阳路以南段)整治工程已列入泰州市城市水利基础设项目计划,现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草河(海阳路以南段)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对草河海阳路以南段0.36公里河道进行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驳岸改造及新建滚水坝一座。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草河(海阳路以南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0日内,提交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20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包人初审并完成修改上报;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稿报发包人,并按审查意见10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5)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约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水利和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 8 月26日18时整(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13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4.信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6.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7.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9.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勘察设计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批准的勘测设计费*100%(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等)。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30分;2. 本项目资源配置:20分;3.技术评标标准:5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一 | 技术评标标准 | 50 | |
(一)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 赋分标准:优15-20分,良10-15分,一般5-10分,差0-5分。 | 20 |
(二)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 赋分标准:优8-10分,良6-8分,一般4-6分,差0-4分。 | 10 |
(三)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 10 | |
1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酌情赋分,满分2分。 | 2 |
2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4 |
3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2~4分;较合理的得0~2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4 |
(四) | 方案优化建议 |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得3~5分;较合理的得0~3分;无优化措施或优化措施不合理的,不得分。 | 5 |
(五) |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得3~5分;较合理的得0~3分;不合理的,不得分。 | 5 |
二、 | 商务标评标标准 | 50 | |
(一) | 本项目资源配置 | 20 |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担任过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含)及以上城市河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8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或实施方案批复,未能明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 8 |
2 | 项目组资源配置 |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水工、市政、测量、景观园林、造价、岩土)专业齐全,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1人得1分,最多6分;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水工、市政、测量、景观园林、造价、岩土)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其中景观园林专业负责人以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为准,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有1人得1分,最多6分;本项最多得12分。 备注: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考虑。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时仅按一个记分。 | 12 |
(二)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25分;与评标基准价的偏差值每低1个百分点加1分(即投标报价费率为99%的,加1分,以此类推),最多得30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 30 |
9. 其他内容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泰州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郯先生
电话:1585088803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张先生、季先生
电话:0523-89988698、15295299775、18036783799
传真:0523-86896698
电子邮件:jiangsuhongyuantz@163.com
12.备注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