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管营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2-08-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22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管营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管营村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已由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泰高新弄[2022]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高港区许庄街道西南部,项目区东、西、南均至管营村村界,北至利民中沟。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拆建泵站1座,埋设DN400PE管852m,新建3.5m宽水泥路327m等工程。总投资约102.65万元,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项目位于高港区许庄街道西南部,项目区东、西、南均至管营村村界,北至利民中沟。主要内容包括:拆建泵站1座,埋设DN400PE管852m,新建3.5m宽水泥路327m等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2022年9月19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8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①全面开工后,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核对且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100%(支付此款项前中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双方确认价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质保金。(市级验收前的缺陷修补由中标单位及时完成,不另行支付费用)。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 24 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222.190.131.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   9 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2年 8  30  日 9 时00 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合理价中标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为废标。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以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7%98%99%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928956.04 (注:未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填写“未设置”,设置的填写具体限额)。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为废标。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以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C=A×K(K取值范围为97%、98%、99%,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1、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100分;

2、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出1%扣0.9分,每低出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人: 孔女士

话: 13921742532

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9

人:陈先生

话:0523-86882663  

10.备注

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3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