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庄河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已由泰高发改发[2022]8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委托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许庄河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施工01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许庄河,东至两泰官河,西至南官河。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东起两泰官河,西至南官河,总长约10.5公里。两岸建设范围:扬子江路、高港大道、乔杨新村、两泰官河及其他节点绿化,总建设面积约300000平方米,同步实施桥梁拆除、修剪意杨、标牌、亮化等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概算总投资105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01标:东起两泰官河,西至新港大道,总长约5.6公里,建设面积约1600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乔杨新村、两泰官河机耕路及其他节点绿化,同步实施沿河步道、亲水平台、健身器材、标牌、亮化、桥梁拆除、修剪意杨等。本标段投资约547.39万元。
施工02标:东起新港大道,西至南官河,总长约4.6公里,建设面积约1400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含扬子江、高港大道及其他节点绿化,同步实施沿河步道、亲水平台、健身器材、桥梁拆除、标牌、亮化、桥梁拆除、修剪意杨等。本标段投资约463.44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两个标段均相同)。计划于2022年9月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2年12月3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付至计量款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完工验收后第一年支付至双方签字核对确认价的80%,养护期结束后通过绿化专项验收后付清。绿化养护按三级养护标准执行,养护期两年(包含相关设施)。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6 质量要求:合格,成活率100%,按三级养护标准养护到位(养护期两年,包含相关设施)。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绿化项目;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绿化工程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25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 。(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城市规划、城市园林等园林绿化类,若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不能显示专业的,必须提供职称评审表,下同);
B.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C. 投标人在社保部门已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须满足招标文件其他相关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为准(如查实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符合上述无在建工程要求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除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进行不良行为公示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9)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年1月至2022 年 6月期间连续 3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10)施工设备要求:无;
(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8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ww.share-sun.com.cn/)。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0日14时30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2年8月30日14时3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0日14 时30分。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昊
地 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523-86966756
招标代理: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中节能环保产业园
联 系 人:李锐
电 话:15261051231
电子邮箱:1487474748@qq.com
10.备注
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或完工验收证书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或完工验收证书等)]。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0.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拾万元(¥:100000.00)
10.5、本次招标的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许庄河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施工01标—许庄河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施工02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2 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 01 标、02 标的顺序进行。如投标人在 01 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投标报价仍参加 02 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得被推荐为 02 标段中标候选人,不对其进行赋分,也不参加详细评审。
11 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5.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6.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7.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1.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项规定 | ||
13.社会保险 | 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2年1月至2022 年 6月期间连续 3 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14.联合体 | / | ||
15.分包人资格 | / | ||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0分 施工组织设计:7分 类似业绩:3分 |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5%、87%、89%、 91%、93%,开标现场抽取;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控制价90%和低于控制价70%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 0个时,B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控制价 80%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 个且≤5 个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 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
一 | 投标报价 | (90分) | |
1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9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1%,在90分基础上扣1分; 每低1%,在90分基础上扣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最低得分为0分。 |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7分(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
1 | 景观工程 | 1分 | 1、景观木栈道、景观平台、景观点石、景观亭等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措施可行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2 | 绿化工程 | 1.5分 | 1、绿化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绿化养护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树木、苗木修剪方案(含安全修剪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3 | 土方平整施工方案合理 | 0.5分 | 1、土方平整施工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0.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
4 | 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 | 1分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体现分段或分区域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分)。 |
5 |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 2分 | 1、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1分) 2、桥梁拆除安全方案合理,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0.5分) 3、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0.5分) |
6 | 对周边建筑物、道路、杆线、管线的防护方案 | 1分 | 1、对标段周边建筑物、道路、杆线、管线情况了解(0.5分); 2、建筑物、道路、杆线、管线防护方案切实可行(0.5分)。 |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1分,最多扣7分。 | |||
三 | 类似业绩 | 3分 | 拟任项目经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在250-500(不含)万元的绿化工程类似业绩,得1分(最多得1分); 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不低于500万元的绿化工程类似业绩,得3分。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
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 2022年1月至2022 年 6月期间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不予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