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8-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发包登记一次性告知
发包人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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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料名称 |
相关要求 |
1 |
兴化市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登记表 |
提供原件(一式三份) |
2 |
工程立项手续 |
提供复印件 |
3 |
直接发包依据 |
提供复印件 1. 核准意见书或建议书; 2. 市政府纪要、文件或市领导批示; 3. 其他法律政策依据。 (公开发包规模标准以下工程项目无需提供) |
4 |
发包预算书 |
提供原件 1. 施工工程由造价咨询机构编制预算并签章; 2. 直接发包的货物、服务由发包人与委托的咨询机构说明预算确定的依据并签章。 |
5 |
相关资质证明 |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承包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依法批准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及社保证明。 |
6 |
交易活动相关记录 |
提供复印件 1. 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协商谈判记录; 2. 场外公开发包项目提供发包公告、成交公告。 |
7 |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
提供办理当天查询结果 |
注: 发包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市政务办受托负责发包登记工作,并可以根据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对发包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整。